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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杰克 文章
『小弟我與廢死支持者的對話』第二回合:
廢:『我覺得台灣人真是野蠻,既濫情又理盲。判處死刑只是以暴易暴,用仇恨的方式來對待另一方,不合乎人權。』
小弟我:『那要怎麼樣來對待那些犯下重罪的所謂死囚呢?』
廢:『其實不一定要判死刑啦,可以採用無期徒刑來代替。』
小弟我:『哪一種刑比較痛苦?假設你犯下了重罪,你希望被判處哪一種刑?我先打個比方好了,我是說假如是我的話,如果有人殺了我的摯愛,我去找他算帳,卻發現他正在享受天倫之樂,我忍無可忍,一時氣憤難耐,我殺了他全家,依法,我必須被判死刑並且賠償對方的家屬,假如是我的話,我樂意接受死刑。因為我真的忍不住氣,所以痛下殺手,我難保沒有下次,判我死刑是最公平的裁決,還給受害者及其家屬與社會一個公道。我並不期待被判處無期徒刑,也不希望法官同情我是因為報仇,就我所知,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千萬倍。』
廢:『那是因為你不理性!!若是我,我寧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太不人道,無期徒刑才是對的,而且,既然你說無期徒刑比死刑痛苦,那就應該讓死刑犯慢慢享用無期徒刑,用無期徒刑來折磨他們,這樣既人道,又合乎世界潮流,何樂而不為呢?』
小弟我:『所以你也覺得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廢:『沒錯。』
小弟我:『所以你覺得無期徒刑是一種虐待和折磨,可以讓死囚生不如死?』
廢:『一點兒也沒錯!!』
小弟我:『所以死刑太便宜他們了,無期徒刑才能還給家屬公道?』
廢:『此話正解。』
小弟我:『所以你覺得死刑是殺戮,慢性折磨不是殺戮?換言之,一槍斃命是不人道的懲罰,用無期徒刑凌遲他一輩子是人道的懲罰?』
廢:『那當然兒了~』
小弟我鏗然拍案:『是什麼深仇大恨,需要你這樣以暴易暴??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用《無期徒刑》這種仇恨的方式虐待另一方?這是哪門子的《人道》啊??』
廢:『.......( 自己陷入自己的邏輯錯亂,停頓十秒鐘左右。) 嗯啊...,我想我錯了,無期徒刑也是不人道的....。阿杰,你他媽的真會硬凹!!!』
廢:『無論你多會硬凹,歐美各國全都支持廢死。這才是民主潮流,死刑太野蠻了,應該被唾棄與廢止。總之,我會更努力的作廢死,因為我太務實了!!』
小弟我:『那海珊是怎麼死的呢?』
廢:『歐美日韓聯軍處理掉的。』
小弟我:『他是被判無期徒刑?還是絞刑?』
廢:『絞刑。』
小弟我:『既然歐美都支持廢死,為什麼還要判海珊絞刑?』
廢:『因為他滅絕別人的族群。』
小弟我:『也就是海珊殺了很多人?』
廢:『是滅絕別人族群。』
小弟我:『所以也就是海珊殺了很多跟他不同族群的人,也就是殺人。』
廢:『是滅絕別人的族群。』
小弟我:『一件事,你可以用兩種話術來講,真有你的。殺人也是滅絕別人的DNA,所以消滅別人的DNA和滅絕別人的族群是一樣的,都是殺人。』
廢:『也可以這麼說。』
小弟我:『所以海珊殺人就被歐美處死,你可以接受?陳金火殺人,你們就幫他點白蠟燭?我怎麼沒看過你幫台南被割喉的小弟弟點過白蠟燭祈禱??』
廢:『.......( 邏輯打結,大腦重新開機,可能還是Windows 3.0模式,所以跑得比較慢 ) 。』
廢:『總之人不是上帝,人不應該殺人。』
小弟我:『人既然不是上帝,為何可以拘禁另一人的自由至死為止呢?人既不是上帝,人可以判處另一人為無期徒刑嗎?』
廢:『...... ( 邏輯又打結了,這一次大腦死當,可能要重灌了軟體了。)』
小弟我:『你們廢死聯盟常常冒用上帝的名義到處詭辯,請問,台灣的法律,什麼時候以上帝為依歸了呢?台灣有《政教合一》的制度嗎??既然台灣不是政教合一,那麼「宗教就是宗教,法律就是法律」,你們千萬不要拿宗教的精神誤植在法律之上,否則你們不但自己會錯亂,聽信你們歪理的人們也會錯亂,宗教精神和司法精神不分,這就是國家的亂源。』
廢:『...... 。( 大腦陷入ms - dos系統,再也無法開機。)』
以上是小弟我與廢盟支持者同事的對話,
若有後續,小弟我再整理補上。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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