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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evi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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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
引用:
作者chaotommy
地方老習慣
以前美國還在開發的時候
地方警察要半天才會到(地方太大了)
所以才會讓那些住在遠處的有能力來保護自己

之前有兩個歹徒要破門而入内有一個媽媽還一個Baby的房子
那個媽媽打電話給警察局報警然後同時問警察說
她前夫有留下來獵槍 她現在拿在手上 要是她有威脅是否可以開槍
警察囘說
"I can't tell you that you can do that, but you do what you have to do to protect your baby,

後來歹徒破門而入 那個女的就開槍了
當場宰了一個

後來這個女的沒有法律問題 就因爲有這樣的法律存在
http://en.wikipedia.org/wiki/Gun_laws_in_Oklah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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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能理解老美合法擁有槍枝的歷史背景 跟特殊地域性

但是自衛需要拿自動步槍 ? 上次的哪個小丑事件也是拿自動步槍掃射 死傷慘重

大家有當過兵都知道 65K2 被開到會是什麼樣

如果只是一般手槍 理論上 就算是神經病在手 也不見得能夠成大量死傷 就算中彈也還有機會活命

我很難理解 老美為了爭取擁有槍枝的自由 用小朋友身上的彈孔 來換
舊 2012-12-16, 04:11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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