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個資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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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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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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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ls2
足以識別個人就算違法, 如果你們的大樓戶數很少, 把人名公佈出來就一定能識別, 建議只要公佈門號就可以了, 不要公佈人名


那在報紙上公布馬總統的姓名會....
舊 2012-11-10, 01:16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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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