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zaki100w
我住的社區有每月將未繳管理費的住戶大名全名公佈...這樣有違個資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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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對個資法完全不充分的了解下
單獨顯示姓名或者某一項資料並不違法
但是如果同時顯示姓名以及其他資料, 例如身分證字號, 生日, 電話, 地址, 帳戶..等, 足以辨識出某一個人的資訊時
那就是違法.
舉例來說, 在報紙上刊登大學聯招榜單, 或者活動中獎名單
只有名字的話不違法
但是同時顯示名字以及其他資料, 就違法.
所以我猜如果管委會只公布欠繳的 "戶號" 或 "屋主姓名" 其中之一, 並不違法, 但兩者如果同時公布, 就違法.
有請法律高手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