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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co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8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不能在公共場所“公開”喝酒.....
這也是我覺得很妙的一個法律....


我很贊成美國的 酒駕 罰則

違者一視同仁, 上手銬, 進牢房, 吃罰單, 做社區勞動

若拒絕上手銬,先賞你幾根棍子,而且是一群警察一起上,

這會讓你見識到美國的公權力很至高無上的

反觀鬼島,先找關係施壓員警,要不然裝瘋賣傻
舊 2012-11-08, 06:1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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