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討論 "什麼是對的事"
在下並非工業工程. 系統工程或交通管理等相關科系出生, 一點個人意見希望能引出更多專家參與
新自強號 17 組, 先送兩組來試車其實已經是整個流程中的最後一道防線 ( 雖然試車應該不包括這種很基礎的項目 )
外界只知道車子刮月台, 然後有人被懲處
台鐵的官方說法當天就出來了, 懲處名單也在幾天內上新聞:
> 台鐵新車與月台發生磨擦 4官員遭懲處【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即時報導】2012.10.26 08:45 pm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9/7457518.shtml
> 經台鐵局查明為軌道偏移與月台間距未符合規定
> 工務處處長 xxx 因
未落實督導所屬確依規定辦理路線管理,申誡一次
> 路線科科長 xxx 負責督導路線安全管理業務,
督導不周,申誡二次
> 台北工務段段長 xxx 未確實召集及執行
路線自主檢查任務,記過一次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 八堵工務分駐所主任 xxx 未確實執行
路線自主安全檢查,記過一次
>
>
http://www.railway.gov.tw/tw/news_Detail.aspx?SN=4920
> 臺鐵局配合基隆市辦理車站都市更新,基隆車站2B月臺北端軌道
久未使用
> 臺鐵局雖於10月初辦理
柴電機車路線
實車試運轉,並未發現異狀
> 因基隆車站
施工造成軌道偏移,軌道與月臺間距
未詳為確認
> 並於2天內
全面檢查各車站月臺與路線間距,以確保列車車輛運轉安全無虞。
在下這個沒有專長的圈外人還希望知道更多真相
直接原因是軌道有經過變更, 而變更後不符規格 ( 雖然柴電機車可以通過 )
但是, 自主檢查裡面有哪些項目 ? 這些項目合理嗎 ? 人員的工作量合理嗎 ?
最後, 根本原因在哪裡 ?
大家在工作中. 生活中想必都遇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狀況
這就是流程/制度出現問題 ( 一般人很難發現, 上層不會承認, 發現的先知往往升級成先烈 )
套用稽核時對各個檢查點常見的質疑:台鐵怎麼定義/檢查/規定軌道與月台間距 ?
往往三十年的老制度禁不起人家三十分鐘的稽核
( 而且 SxS 還真他媽的有道理, 也比新進人員/中低階職員講話更有份量 )
話說回來, 檢討歸檢討, 如果是制度面的錯誤, 就不該拿員工開刀
應該找出對的員工, 讓他們訂出對的制度
( 腦袋有些亂, 請不要鞭太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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