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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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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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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ke929
我記得這樣的情況還是有刑責,算過失殺人

以前我們公司司機 就是類似的狀況,對方穿越雙黃線 撞進我們司機大貨車的車底
我們司機的行車紀錄器(記錄行車時速的那張紙) 也正常且顯示我方沒超速
而且我方為了閃避對方 都開上自己方向的路間還是躲不開

沒刑責 但有民事賠償問題
舊 2012-10-27, 01:23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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