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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送重機賀17歲 子北宜車禍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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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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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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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luke929
我記得這樣的情況還是有刑責,算過失殺人
以前我們公司司機 就是類似的狀況,對方穿越雙黃線 撞進我們司機大貨車的車底
我們司機的行車紀錄器(記錄行車時速的那張紙) 也正常且顯示我方沒超速
而且我方為了閃避對方 都開上自己方向的路間還是躲不開
沒刑責 但有民事賠償問題
2012-10-27, 01:23 AM #
88
kn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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