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辦事水平實在讓人駭人聽聞!
就算是完全不懂鐵道業務的人, 也不該犯這種錯誤!
今天把一個大學生推出來去搞採購業務, 能犯這種錯的人應該也是極少數!
可是, 業務不只是一個人就能負責, 怎會有一群人都未發現這離譜事?
這麼大一筆採購案, 蓋印章的人這麼多, 為什麼沒人發現, 或是稍微注意到這點?
公務人員真的不是螺絲鬆了, 是.... 根本沒看過螺絲, 不知螺絲為何物....
如果每個公務員, 辦事人員, 搞砸事情, 得拿自己身家去賠! 誰敢擺這種爛帳?
(從上至下, 蓋印章的都要一起負責, 不是出了包單叫兩三隻領沒多少仙的小兵扛!)
台灣的行政體系, 除了貪污問題還不太嚴重外, (也可能是官官相護的結果..)
其他扯爛的功力, 實在讓人聞之色變....
在台灣, 一般人一般狀況下,有三件事盡可能不要去做.. 能不去就不去..
1. 進法院 2 進警局 3 到公家單位辦公
否則, 就算沒受到什麼驚人的待遇, 也很少不被氣掉幾年陽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