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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醒醒吧,勞工朋友們!"您的雇主不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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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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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枋橋
文章: 39
引用:
作者
Quaker2002
這數據有問題吧?
家庭年收入41萬,只要家裡有兩人工作就會超過了,比例居然占76.3%?
除非是他們都是打零工或是擺攤賣東西,不用報所得稅。
看主計處的統計表,去年家庭年收入未滿54萬的大概佔總戶數41%,所以那數據的確怪怪的。
2012-10-25, 04:09 PM #
68
ju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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