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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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根據波茨坦宣言,日本沒有琉球群島,當然就沒有尖閣諸島。
後來美國把琉球的民事行政權移給日本,尖閣諸島自然跟著琉球移入。
事實上,琉球群島還是盟軍(美軍)管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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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兄,容我直言,盟軍只是戰爭時期的一種合作關係,戰後就不存在這種合作關係。「盟軍」本身沒有國際法人的資格,不是國際法主體,不可能去管轄誰的領土。因此,不太可能存在「琉球是受盟軍管轄」這種法律關係(同理,許多人也主張戰後的台灣,由盟軍管轄云云,也是不可能的。)
美軍因為戰爭的關係,暫時留駐在琉球群島上,戰後應該就要迅速撤離,讓琉球恢復獨立國家的地位,因為日本不准、也不配擁有琉球。其他二大戰勝國,起碼中華民國、蘇聯,都不同意美軍繼續留在琉球。是美國一意孤行,硬要留在那裡,自己炮製一堆歪理,說什麼民事行政權可以移轉,美國留在那裡的主權依據都不存在了,美國哪裡有「權利」去移轉琉球主權國家的「民事行政權」?他這樣曲解硬拗,造成東亞秩序六十年的動盪,只對美國有好處,對東亞地區沒有絲毫好處。日本也被美國綁架,在亞洲動輒得咎,外交處處受敵。
琉球的出路就是一條,儘速恢復獨立地位,美軍日軍由此永遠撤出,釣魚台交給台灣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