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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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29112027
1.台灣的勞基法公傷假規定,我是不清楚怎麼定的(但我知道的是,台灣老闆不可能負責你24小時的,勞基法只規定工作期間,公司要負責),此外你問我的這句,"少於八小時的人你覺得你應該要負責他的行蹤?",我不知道你指得是鐘點看護還是一般的外籍勞工,如果你指得是前者,那表示前面的文章,你根本就沒注意在看,前面有說,鐘點看護的雇主是非營利機構,由非營利機構負責外勞生活照顧和行蹤責任,所以我前面才會說,這不是替那些申請外籍看護的無良雇主大開方便之門嘛,但你如果指得是後者,就我所知道的訊息,居住的地方,大都是雇主提供居住負責行蹤的(像那些申請外勞工作的公司,只有少數是仲介負責),大多數的外勞仲介還會幫你負責這些?? 還是說你覺得替你工作少於八小時的外籍勞工(包括看護),他(她)替你工作這段時間的行蹤和安全,你都不用負責,只要錢有給仲介就可以了??
2.你說的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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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基法只規定工作期間,公司要負責...那鐘點看護的公司不就是"非營利機構"嗎?鐘點看護由公司負責有什麼不對嗎? 你一直提到大開方便之門之類的說法但是你一直沒有講出來方便什麼?
2.
這項政策讓人覺得所帶來的弊病大於益處吧了。這句話您的用辭不夠嚴謹,應該用"讓你"或是"讓一些人", 還是您認為"不覺得帶來的弊病大於益處"的都不是人?
真正的雇主(非營利機構)和外籍鐘點看護,第一天去當然不會清楚知道要去服務的雇主家是無良的但第一天結束之後呢?奧客什麼行業都有,從沒聽過誰說因為奧客多所以整個行業都應該消失,而且我也不懂為什麼無良的雇主要花比較高的代價只為了欺負鐘點外籍看護
3.歡迎來到地球...你以為別的國家的員工都完全不用做職務以外的事情嗎?我也不懂做些職務以外的事情有什麼好氣憤的?如果有一隻獅子他的老闆只出得起香蕉,我不知道除了獅子打算改吃素以外還有什麼理由獅子要繼續留在這家公司?
4.看護的老闆(上班地點的老闆)到底可以如何
有效利用人力,又不會被看護跟他真正的老闆"非營利機構"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