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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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越前屋兵介
1.假如你是老闆你公司的公傷假規定是從員工上班出門負責到下班回家還是負責24小時?你現在的工作老闆有負責你的生活照顧?每天只在你家工作可能少於八小時的人你覺得你應該要負責他的行蹤?
2."非營利機構"裡面的人都是台灣人,且會需要這樣服務的人不會只有"無良雇主", 你以為外籍看護不會跟他真正的雇主(非營利機構)說他不要去"無良雇主"家嗎?
3.我沒有辦法保證說,這些鐘點看護在台灣雇主家這段時間,不會被叫去做其他不是看護該做的工作,我也沒辦法保證我現在工作的老闆不會叫我們人事部門的人在上班時間去產線支援...
4.我想你可能沒有意會到派遣工作真正的雇主不是上班地點的老闆而是派遣公司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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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的勞基法公傷假規定,我是不清楚怎麼定的(但我知道的是,台灣老闆不可能負責你24小時的,勞基法只規定工作期間,公司要負責),此外你問我的這句,
"少於八小時的人你覺得你應該要負責他的行蹤?",我不知道你指得是鐘點看護還是一般的外籍勞工,如果你指得是前者,那表示前面的文章,你根本就沒注意在看,前面有說,鐘點看護的雇主是非營利機構,由非營利機構負責外勞生活照顧和行蹤責任,所以我前面才會說,這不是替那些申請外籍看護的
無良雇主大開方便之門嘛,但你如果指得是後者,就我所知道的訊息,居住的地方,大都是雇主提供居住負責行蹤的(像那些申請外勞工作的公司,只有少數是仲介負責),大多數的外勞仲介還會幫你負責這些?? 還是說你覺得替你工作少於八小時的外籍勞工(包括看護),他(她)替你工作這段時間的行蹤和安全,你都不用負責,只要錢有給仲介就可以了??
2.你說的沒錯啊!會需要這樣服務的人,不會只有無良雇主,所以我有全然否定過,這項政策都是不好的嗎?? 我也說過,只要這項政策能幫助到需要的人,相信大家都會支持,但
這項政策讓人覺得所帶來的弊病大於益處吧了。
還有你覺得,真正的雇主(非營利機構)和外籍鐘點看護,會清楚知道要去服務的雇主家是無良的嗎(這句是反問句喔)??
3.所以這就是台灣老闆們,最讓人覺得火大的地方,只想付那一樣的薪水,卻要員工做超過這份薪水以外的工作,還是版上大家常說的那句老話,只拿得出香蕉,就別期望來的會是獅子,只能說台灣老闆跟勞委會在這樣搞下去,到時連東南亞那邊的勞工,都不會來台灣賺這份微薄的薪水了。
4.喔!原來派遣工作的老闆,還有這樣分的啊,真是讓我長常識了啊

,那請問分成上班地點的老闆,與派遣公司的老闆,跟這篇主題的重點,鐘點看護和我想表達外勞派遣化,有什麼重大的關聯?
因為派遣公司的老闆變成了非營利機構,所以讓申請鐘點看護的老闆(上班地點的老闆)可以有效利用人力,只要給錢就好,不用負擔其他問題(外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