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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這篇最後的結論就是

開坦克上馬路最安全



引用:
作者darksnow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32-1

第 32-1 條
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
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
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看來之前有人獨輪車和跑步環台沒罰款真的很過分齁
舊 2012-09-10, 04:2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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