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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又見恐龍判決!稚女未拒 狼父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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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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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
takahumi
心平氣和說理智的
如過判重那家人口都要丟給各位網友養到大學畢業大家願意嗎?
法官可是想的很多很仔細的判的,一點都沒錯
狼父還是要養家吧
那一國的邏輯啊
2012-09-05, 09:18 PM #
22
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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