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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homing
香港警務處助理署長(刑事)黃福全聲稱:「你與好朋友之間傳閱****,不是犯法的。如果他是你不相識的陌生人,你也傳給他觀看****,例如你把****張貼留言版上,讓周圍的陌生人觀看****就已經犯法。」


陳冠希事件後,香港出現很多朋友


四海之內皆兄弟....................XD
舊 2012-08-30, 10:58 AM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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