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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引用:
作者XXXcarlos
想太多了,這件案子一開始就是有"被害人"去告訴李某人才爆發的.......是怎樣?


告訴~~是法律用語,同控告~

話說,有60個人,聽說只有14個疑似被迷姦,
這樣李家要喬的話,真的方便多了,只要透過檢調那邊拿到影片,
確定身份,然後一個一個去威逼利誘,幾乎可以肯定沒有人敢出來做證。
至於一年多前的報案受害者,不是早就查無事證,不然李宗瑞還能逍遙到現在?
公訴判刑要靠具體證具,影片事證無法百分百判定被害人意願的狀況下,
被害人又不願意出來當支持事證的人證,這個李x瑞迷姦女星事件,
恐怕最後會變成:李x瑞爽幹女星s事件…

最後淪為富少們津津樂道,群起模仿,女模女星一樣前撲後繼等著被上…
台灣在這個事件最後得到一個教訓(喔不,是啟示!):

有錢真好!
舊 2012-08-26, 02:52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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