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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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IRORO伍長
勞動法令不是只有勞基法,對勞委會來說業務重點通常是勞安法
就拿車禍事故來比喻,勞委會的功能近似是警察+檢查官機構
勞安法才是勞委會需主動辦查的刑事法
南亞大火時,王文淵不是還被拖出來見客,後面接著是停工
勞委會有放過他嗎 ?
勞基法則是民事法
你會認為警察&檢查官機構不幫你起訴民事、是警察&檢查官的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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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weirock
那是「工會」要做的
勞委會是「調解」勞資雙方問題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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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都說的很有道理,可是民法跟工會有用的話,華隆員工幹嘛跑到總統府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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