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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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圖亞特
總覺得你一直在質疑國內長照與安寧照顧這部分。
如果真的有疑問,或許可以多接觸其他醫護或家屬瞭解一下
而不是老是丟一個 問號出來
另外 要說照顧的權益問題,這怎看都與安樂死無關吧?
再回到前面來,安寧照護 在台灣來說,個人覺得是有所不足
不是每個醫院都有安寧病房,而有設置的醫院,要等入住通常也會等上好一陣子
為了解決這問題,是有安寧照護到府服務,不過因為需要額外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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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長照法一直都是草案
你覺得,我需不需要質疑政府在長照方面作為?
安樂死當然跟長照者的照護權益有關係(任何討論安樂死的議題一定會講到安寧、長照議題,那些通過安樂死的國家,他們在安寧照護與長照都一定有水準)
你要知道每個人在他最後一段時間,都一定要經過長照、安寧
就算理性人選擇是否要安樂死,他都要時間考慮,你連基本的長照、安寧照護的時間、權益都不給,只給他選擇要死不死,我不覺得這叫甚麼關懷人性
當每個人處在一個需要人照護、甚至是等死階段,你就只給他去死的權利,不給他苟活的權益,這算甚麼?
恕我覺得,如果連選擇苟活的權益都這麼差,然後你給他一個完整的自殺權利,我不覺得這叫做甚麼人性關懷?
恕我認為,如果只有區區安樂死合法,沒有好的長照、安寧照護制度基礎,這樣的社會就是等於暗示,當每個人已經到了生命最後階段請不要浪費醫療資源趕快去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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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圖亞特
另外,安寧照護也牽扯到病患意願的問題,許多病患沒辦法接受自己已經癌症末期
認為被送進安寧照護就等於是被送去等死一般。寧可在最後還接受化療 徒增自己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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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這個又跟安樂死有甚麼關係?
這些病患顯然很想活啊,難道你認為有安樂死合法,這些人會自動選擇放棄生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