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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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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這樣講,我可能懂了.

也就是說,因為被搶的人不是自願交出財物,所以站在[法]的概念上,不應該讓被搶的人失去財物,應該想辦法要回來.
同樣的,某人得了絕症也不是自願的,所以,站在[法]的概念上,不應該讓他的生命失去,應該想辦法讓他活.

是這樣嗎?


不是...

法學家是基於公平正義與人道主義的平衡這樣定的法律的...

不與"法"這個字有關係
舊 2012-08-19, 12:3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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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