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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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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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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feree_c
http://news.sina.com.hk/news/12/1/1/2747781/1.html
剝奪選擇死亡的權利,有違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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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便可揭露出人類殘酷的本性。
什麼時候人類會哈哈大笑?別人難堪時。
不只對於其他生物的殘忍,也包括同類,
誰發明出中古歐洲萬種酷刑?
誰創造出殺千刀的『凌遲』?
『既然來到充滿衝突、苦難、折磨的地獄,誰敢中途脫隊誰就是罪人。』
死亡莫名被塑造為恐怖的代名詞。
其實沒有死亡哪有出生?自然界有祂的平衡之道,
人口老化造就低出生率不就是最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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