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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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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skyang
你錯了,例如吊掛作業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草案)



同上,你應該先確認這個須知中的「工作場所」是什麼東西 ?
基本上所有的安衛法都是針對「工作場所」設計的

除非條文中將道路也訂為外送雇主應負責的「工作場所」
否則是沒法適用的

但這種訂法也會有很多問題、沒有雇主有能力做到
頂多只能修法訂定「安全防護具」下手
舊 2012-08-04, 11:50 A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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