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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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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要公事公辦,那是一開頭就要做的事,現在才來說要公事公辦,樓主自己小心處理吧

如果朋友心懷怨恨,屆時拉您下水都有可能,講白一點,您老闆心裡會沒懷疑嗎?

個人認為,既然您都跳下去攪亂了,看您的留言,您的朋友也能直接和貴公司老闆連絡,如此,有些事沒想像中的單純


如果是個人,個人會選擇先給巴掌再摸摸頭
舊 2012-07-16, 09:22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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