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12日
【張欽╱台北報導】黃姓男子今年元月凌晨在台北市東區LAVA夜店認識一名女子,灌醉對方後「扛」出夜店帶到旅館性侵,直到被害人友人來電才匆忙離開,離開前,黃男還交代旅館櫃台人員要封口,若有人問起,要說他沒來過,但因監視器拍下黃男扶被害人進旅館畫面,台北地檢署昨依趁機****罪將黃起訴。
交代:我沒來過
起訴書指出,黃姓男子(三十三歲)今年元月十五日凌晨一時許,在北市松壽路LAVA夜店喝酒結識被害女子,黃灌醉對方後認有機可趁,於是將醉得不醒人事的被害人「扛」出夜店,帶到北市八德路豪城旅館性侵。
同行友人因在夜店找不到被害人,於是打手機找人,黃嫌聽到電話響後匆忙逃離,臨走前還交代櫃檯人員:「若有人詢問,要說我沒來過旅館。」挨告後還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否認性侵。
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害人酒意甚濃,進旅館時還需黃嫌攙扶才能行走,旅館服務人員也供出黃嫌離開時撂下話語,認定黃嫌犯行明確,昨依乘機****罪嫌將他起訴。
註:此案一審黃男獲判無罪後,檢方未上訴,黃男因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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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這種地方喝醉很危險,這些女生都教不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