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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0
引用:
作者fannfu
我前面也說了,真被撞到,就不需大費周章上網煽動了,有手機能照相錄影,只有笨蛋才會捨棄穩贏的立場,轉而做些有可能會輸掉的舉動,除非事實不像她所描述的。


腦補達人都知道這位媽媽如果真的被撞到就不會上網了﹐一定只是報警或是其它[insert 腦補]。

絕對絕對不會也上網取暖﹐兩個都做的可能性就跟水同時結冰又沸騰一樣。

引用:
作者fannfu
再說,白痴之所以白痴,甚至精神上有問題,就是會做些莫明奇妙的舉動,讓人無法測度,就如同在行車緩慢的停車位搞擋車自殺這招,再不然就是精神失控或突然病發,才會在停車格上看到車子緩緩駛來還不讓開的。


好啦﹐站車位不讓的就是想自殺啦

那又如何

明明看到有人站在那還是撞過去依然是傷害罪

引用:
作者fannfu
那當然,沒水準兼沒知識的人會認為,只要自己站著,那方圓不管是誰開的車都不能向我靠近,否則就是意圖傷害我。卻沒反省是否自己先侵犯了他人的權益,還敢厚著臉皮大言不慚,俗話果然說的好,人不要臉呢,是天下無敵。


那又如何

明明看到有人站在那還是撞過去依然是傷害罪

引用:
作者fannfu
況且我也沒打算向您求教,畢竟,正常人誰會想向下沈淪?


你想不想沒差﹐那是你唯一的路

引用:
作者fannfu
至於討論嘛,就現實現狀,大家理性發表,有啥不好?但真要藉著幾分文筆,刀來劍往的又有啥益處,已經沒有繼續的必要了,對牛談琴不是在下的作風。


抓不到重點﹐選擇性的看故事﹐疑點就自己腦補成開車的人是100%的受害者

你認為那不是意圖傷害,ok, 但你的說法是什麼真的要傷害那人還逃的了?扯到什麼那個人有自殺傾向﹐一堆鬼話﹐你哪有什麼能力討論。

so incapable, yet so desperate to make an argument

absolutely pathetic
 
舊 2012-06-17, 01:35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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