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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來人肉搜索一下這位高水準的有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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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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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1
引用:
作者
michaelweng
人肉占車位應該有竊佔罪的嫌疑
而人肉擋車看他敢不敢撞就已經有很多妨害自由的案例了....
侵害權利、限制權利
其實社會上很多痞子就是看準守法的人
不想因為部分權益被侵害而觸犯程度更重的刑法
用人肉佔位就有那樣的意圖
看準一般人不見得敢上法院賭賭看
要是遇到白目法官
那種程度的佔位,如果撞上去,妨害自由不易成立...
所以,某些痞子看準法律可能治不了他(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實在太弱)
有時候地下秩序是被需要的。
2012-06-15, 04:19 PM #
57
t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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