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引用:
作者漲 停
所以你會去找其他這種說詞的人辯一下嗎 ?
我都幫你指出來了 , 110 樓以後有很多個.

為什麼? 今天又不是爭精神病的定義,而是何者為因何者為果

先不管鐵棍哥有沒有精神病,但至少那些人知道,鐵棍哥本身才是因,而不是路權是因

精神病跟打人有關係,精神病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做為傷害罪的原因

但路權跟打人沒有關係,對方轉彎擋到你車,不能做為傷害罪的原因

這還搞不懂嗎?
舊 2012-06-15, 02:22 PM #2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暴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