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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人比特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super01
光是這句話 就可以證明 道路管理政策有極大問題

逼不得已「繞過」代表常常被逼的變換車道 這種危險的行為 不罰
不需頻煩變換車道鑽車 安全跟上車流 蓄意騎內側車道者 才會開單

總覺得好像有那裡不對


誰知道你被逼的不被逼的,誰看到了! 最終還不是警察自己說了算!

警察又不是苯蛋,隨便找點開罰單,當然是找那種公車停靠站後的地方等著一票機車被逼的走內線才好開單搞業績! 
舊 2012-06-06, 10:46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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