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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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sdu
除了洗出來以外 有想過幾個方式
1.硬碟
2.網路硬碟 / 網路相簿
3.記憶卡
4.光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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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具有重要回憶價值的檔案,1、3、4要同時並行,
因為這三種儲存媒體的故障週期並不相同,所以要同時發生資料損毀的狀況,
除非天災或人禍等強制災難,才有可能造成「全面性」損毀,
這也是企業資料備份概念當中提到的「多重備份」
並不是說記憶卡、硬碟或是光碟片是多麼可靠的儲存媒體,
但是至少多種媒體同時發生故障的機率相當低。
另外如果要避免一定程度以下的災禍損毀,則可考慮「異地備份」,
也就是備份資料的儲存媒體,將其保存在不同地方,
對於跨國企業而言,這是很容易辦到的,這樣一來除非世界末日,
不然就不會造成所以有備份資料同時損毀的情況。
假設要在最便利的情形下備份資料,資料量若是DVD光碟可輕易容納的資料量,
那麼可考慮記憶卡+光碟片的多重備份,理由當然也是故障周期的考量。
此外,即便採取多重備份,也不能資料存好了就再也不去理他,
而是固定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去檢測資料的可讀性是否完整,
這樣才能在故障周期內早期發現失效的資料儲存媒體,
並取出尚未失效的儲存媒體再做一次資料複製備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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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片因為抗光性較差,且受潮容易發生資料錄寫層撥離的問題,
所以存放環境應避免潮溼與光照,若使用RW(可重複燒錄)光碟片,
因為錄寫層為相變化金屬材質,比一般光學染料製成的燒錄片,
具有更好的抗光性,但仍需極力避免日曬。
記憶卡不耐濕氣與高溫,存放地點應避免這兩種條件出現。
硬碟停機狀態下,雖有不錯的耐震能力,但仍應避免發生震動,
再者,硬碟不耐潮濕、強磁干擾,存放地點應避開這兩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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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就是多備一份,一堆消費者老是把資料「複製」到額外儲存媒體空間之後,
就刪除了原始資料,這樣一來資料份數仍然是「1」,根本不算備分,
備份的基本定義,就是資料份數要大於等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