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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的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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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其實我想問的是
假如真的到了 連自己身體使用權都沒有了
生活都完全無法自理了
那這個生命繼續存在的意義 (對自己來說, 不是對親人)
是可能寄望在哪個方面呢?
有錢與否有伴與否, 可能有什麼樣的不同嗎?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十幾年前因緣際會下,我體悟出一句話,那就是∼

當一個人連自己身體的使用權都沒有了的時候,是要怎麼使用自己的錢?

到時你身邊的錢就是你的看護或外傭領走的

我的意思是 - 起碼有個伴,能相互扶持、照應,不見得一定是小孩

當然自己身邊能留點錢,減輕將來領 22K 孩子的負擔,讓孩子有餘裕照應二老是最好的了



明白的說,沒錢的獨居老人住安養院有社會局幫忙出這筆費用

甚至住院時的看護費用也會出

怎麼看都是有錢又獨居的老人在喪失自理能力後吃虧很多又危險啊
舊 2012-05-21, 12:56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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