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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oi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228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十幾年前因緣際會下,我體悟出一句話,那就是∼

當一個人連自己身體的使用權都沒有了的時候,是要怎麼使用自己的錢?

到時你身邊的錢就是你的看護或外傭領走的

我的意思是 - 起碼有個伴,能相互扶持、照應,不見得一定是小孩

當然自己身邊能留點錢,減輕將來領 22K 孩子的負擔,讓孩子有餘裕照應二老是最好的了



明白的說,沒錢的獨居老人住安養院有社會局幫忙出這筆費用

甚至住院時的看護費用也會出

怎麼看都是有錢又獨居的老人在喪失自理能力後吃虧很多又危險啊



這點我認同 不一定是有婚姻關係

但是一定要有一個伴 至少拌拌嘴 活著能互相幫助 先死的讓後面想念一下

全台灣有一半的生病老人 生命被外勞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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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清風帶走一絲煩惱
舊 2012-05-21, 09:50 A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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