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utl
汽車道不足三米寬是違法的

看新聞,許昭興議員親自量測路寬僅2.8公尺...
依照內政部營建署頒佈規定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主要/次要道路路寬,最少需大於3.0/3.5公尺以上才合乎規定。

那麼,此處的永和路二段及永和許多路段根本就是不合規定的。要不交通局該恢復為二車道、要不就是塗銷最內側車道的禁行機車才對。斷不該為了搶錢而將機車騎士的行車安全置之不顧...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type=3&theater
舊 2012-05-21, 02:19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