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公務員薪水大家認為過高,不過如果以過去經濟起飛的時代來看,其實是一般甚至還落後民間薪水,所以,重點是...如何振興經濟回歸高成長增加百姓的所得,才是重點;過去10多年,台灣經濟每年還是有成長,雖然幅度和其他國家比是差了不少,但總的來說還是有賺,但為啥員工的薪水都沒有漲到,還因為全球原物料上漲,導致物價上漲實質所得反而到退嚕?我認為一是不管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一直都是偏袒資方只有在野才會想到勞工;二來是台灣的工會太過弱勢不會抗爭;三是大陸的大市場和廉價勞工吸引太多台灣資金和人才過去,扣除前面2項,顯然台灣資方嘗到大陸低廉的勞力後認為台灣勞工和大陸勞工相比並沒有太多優勢....,如何提高台灣勞工的價值,顯然是當務之急,很明顯,不可能一下子讓每個勞工都都變一流人才....,顯然只有靠政府的政策和行政效率來吸引投資的意願,是比較可行的方式;如何讓政府更有效率運作,提出更有引力的條件來吸引全球的資金來投資,我認為絕不會是靠裁減公務薪水和福利可以達成的.....給公務員更高的獎金和更重的罰則,應該是比較可行的方式,但是政府現在負債累累肯定拿不出錢當獎金,老百姓顯然也不會同意這筆支出.....那只好通過立法讓公務員自己去賺,或自己去節約來賺到這筆獎金才是可行的方式,比方高公局的ETC,每過一輛車要付給遠通一筆錢,如果變成每過一輛車,遠通反而要付給高公局一筆錢或是每年反而要付給高公局一大筆錢,不是更好?每年收的錢扣3成給有參予的人當獎金,顯然這件案子就不會變現在這樣子了,肯定是最好的設備廠得標,得標後也會以最快的速度建設完成,因為得標商要賺錢還要付政府錢,參與的公務員也會盯得緊,因為有獎金拿....至於一般所謂的綁標和送賄,也可以效遏止....因為你沒辦法賄絡一大票公務員,只要有人拿不到獎金肯定會被裱出來,再加重收賄的刑罰,有高額獎金拿又面子還有人會去收那賄款嗎?

(以上只是舉例,很明顯遠通是不可能靠綁標和送賄來得標得,因為徐董都說了這是做公益,我也是這樣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