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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共同創辦人 棄美公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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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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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
carage
啊齋...
其實美國政府如果要整這些富豪的話就算這個法案過不了或是違憲也無所謂,現在DHS的黑名單已經很好用了,只要上了那個就很麻煩了...
呃...超級富豪都是搭自己的私人飛機不需要經過TSA?? 好吧...
上了美國的黑名單
一輩子也洗不掉啊
2012-05-18, 08:32 AM #
20
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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