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路口減速是用來禮讓行人的,不是用來禮讓違規左轉的車輛

若今天撞到的是行進斑馬線的行人,那駕駛只能把所有責任吃下去,因行人在路口有優先路權
,是最大路權,所有車輛都不能動到行人

但違規左轉的車輛並沒有路權可言,那等於是闖紅燈,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綠燈通行,沒有義務注意有無車輛闖紅燈,這是有判列可循的

若要以對方應注意未注意而起訴

除非檢察官能證明,駕駛沒有採取煞車或迴避動作,足證明未注意車前狀況

因為橋墩會擋到視線,看不到是正常的,故必須以駕駛有無防衛動作來判斷
 
舊 2012-05-17, 03:39 PM #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暴君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