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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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rdandbee
總之....你教的奧步....一直破功
預測人的前途,你也行?
我建議你先了解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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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預測的不是你的前途...
而是你跳進來扒糞、借題發揮這檔事,
最後只會搞得你自己又臭又難堪而已,
虧你還敢講自己學過法律的。
從一開始你就沒有任何"立場"、"資格"來質疑我什麼
請問你是事主FLY-SKY的誰?朋友?親戚?兄弟姊妹?
還是人家委託你出來幫忙讚聲了?
有的話還請秀一下PM還是MAIL之類的。
都不是的話,你現在是什麼身分立場出來維護FLY-SKY的名譽?
既然你跟當事人沒有任何關係的話,你有什麼權利替當事人討公道?
尤其這還是一個當事人自己放棄的權益?
路過的正義感?當事人自己都不想看到那一串文章的內容浮起來。
你在那邊爬什麼糞鞭屍?你真是在替FLY-SKY討公道?
還是為了你自己才把FLY-SKY的事情拿來借題發揮?
你是為了什麼動機來淌這趟混水的?
我不曉得正義是什麼,但肯定不是長的這個樣子
我前面講,從你一開始跳進來就無法迴避你的身分是誰
這個說法是其來有自的,並不是無的放矢。
然後你自己又自爆....
麻煩你來解釋一下這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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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rdandbee
你這下糗了 說謊沒打好草稿
你自己有提告嗎?
原來是跟amd21456借刀殺人
人家在庭上吱吱嗚嗚,你在網路雞乖納涼吹風
網路/檢察署/私底下的"三面刀鬼"
終於現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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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76&postcount=64
為什麼你會知道該案偵查庭內的狀況?還知道誰被告了?
既然你不是被告方,那你就是原告陽光走路人的蔡先生囉?
這下到底是誰現形了?
"學過法律"的鳥蜜蜂閣下,
希望您能對以上這些質疑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