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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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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0
引用:
作者kleeman
◎第1層:自衛消防編組
˙成員:外包給廠商,由尚宏園藝公司得標
˙任務:負責事故發生時交通疏導與管制、通報事故,或火災狀況、火災時之初期滅火工作
◎第2層:洞口消防分隊
˙成員:由宜蘭縣、台北縣政府消防局組成
˙任務:研判火災狀況進行滅火、搜尋事故點受困人員、事故傷患急救及後送...



這思維怎麼跟國防部很像?
君不見漢光演習中後備部隊打前鋒消耗敵軍,正規部隊再接者上以逸待勞!
可是
國防部是設想要以拖待援
救火救護卻是應要搶時間啊!

引用:
作者kleeman
多些人手參與救災比較好吧

如果發生災難任何一個路人甲都可以前去參與消防隊救災你覺得比較好嗎?
舊 2012-05-08, 03:57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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