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土地捐贈作為社區的公園該跟哪一個單位連絡?
這一篇是小弟早上發的,現在已經處理好了!!
深感78區裡實在是臥虎藏龍,不吝指教!!
先跟各位謝了
再次請教個問題
另有一塊土地約100多坪,被一個拾荒老人佔用(聽附近的住戶說應該有一兩年了)
上面堆滿了資源回收的東西,並且在上面搭建了木棚子
我是否可先行公告請對方於1個月內遷移並清理乾淨,
如果時間到對方還是沒有清理,會同轄區警方作證。
請怪手清理乾淨。
還是一定要先經法律程序控告對方涉嫌《刑法》第320條的竊佔罪之後,才能將東西移除。
亦或是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法!!
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