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amesdg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33
引用:
作者weirock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26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慢車超車時,應在慢車道可容超越前車之處,始得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行路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3條
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
快去立法行人要帶鈴噹才能出門

看不爽時才能方便開單

----------
娘的勒~不想理就算了~

沒人理就他X的鳥黨就又在搞批鬥大會~


看到囉 感謝舉出

不過 0.0 嬉戲,無視用路人的安全 <-- 是看你不爽??
 
舊 2012-05-04, 01:05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mesdg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