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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留小指指甲有時只是為了方便而已
我可以忍受的標準是半公分

要是留超過半公分
就不具任何意義,只剩下噁心了
舊 2012-05-03, 05:42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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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