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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丹少東販毒案更"8"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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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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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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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Doubla A
起訴時,檢方認定楊世銘危害社會甚大建請法官判處死刑。
但雲林地院判楊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二審及更一審均改判死刑;
但更二審認為,
毒品尚未出售楊某就被捕
,對社會尚未造成重大損害,因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原來罪行還可以用最終結果論來評判, 和行為事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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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2012-05-02, 09:0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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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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