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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yeh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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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震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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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代言不過就是****,要被告就太離譜了。

那不然播****的電視臺、廣播臺、甚至 Google 不就要被告到死?



不過如果牽涉到不實****或是欺騙那就另當別論了


例如之前那個知名部落客花花的猢猻


或是某些減肥藥品的****把使用前跟使用後的照片反著拍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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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起度過的日子,我不會忘記
舊 2012-05-01, 03:0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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