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闊少「靠爸」又愛炫富 酒駕賓士撞斷婦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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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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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
ALos
應該改
酒駕,就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駕照吊銷,不得緩刑。
酒駕肇事,處七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駕照永久吊銷,不得緩刑。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駕照永久吊銷、褫奪公權終生。假釋期間再犯前述條文,唯一死刑。
有立委諸公趕提案嗎? 只要通過。
監獄會爆滿,台啤會滯銷,政府官員也會有機會關好幾個,不過交通會很安全。
誰敢改革? 票就投誰。
你這話不明講的不會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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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2012-04-26, 07:3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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