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闊少「靠爸」又愛炫富 酒駕賓士撞斷婦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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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426
引用:
作者
michelle-lai529
『罰責相當重』咧,硍,真想罵人......
應該改
酒駕,就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駕照吊銷,不得緩刑。
酒駕肇事,處七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駕照永久吊銷,不得緩刑。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駕照永久吊銷、褫奪公權終生。假釋期間再犯前述條文,唯一死刑。
有立委諸公趕提案嗎? 只要通過。
監獄會爆滿,台啤會滯銷,政府官員也會有機會關好幾個,不過交通會很安全。
誰敢改革? 票就投誰。
2012-04-26, 05:31 PM #
11
AL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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