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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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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其實 Wiki 上的 Castle doctrine 並不是很清楚... 因為每一州法規限定程度不同,自己住哪一州最好先看好...

像是 level of harm required before deadly force can applied 就有差... Missouri 是只要他還留在房子內你就可以轟他... North Carolina 是只有你會遭受生命威脅或嚴重傷害之下才可以用 deadly force。

你後來貼的那個媽媽的新聞,倒是在全美都不會被控告... 拿開山刀過來撞門的真的不一樣,當然應該要一槍轟掉... 況且還有 911 的錄音...

那個時候在國外很多地方都有討論
那個女生其實很幸運 因為她住在Oklahoma
不然刑事責任 應該還是有
舊 2012-04-26, 07:20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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