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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CRASH
國家公園就是把這些不動產產權保留給其他生物啊


國家公園法第一條:
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特制定本法。

為什麼不是讓人類去住國家公園,人類只享有國家公園的不動產產權,其他地方產權保留給其他生物?

如果要辯,像這種把特例當通例的辯法,應該算零分.
如果你是要搞笑,那你就贏了,得滿分.
舊 2012-04-25, 07:27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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