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為什麼是撤換警分局長而不是再有重大槍案, 自己自動辭職, 好像事倩都和他這個市長沒有關係的一樣。
下一次要是台中的匪幫帶著槍枝到台北犯案, 那為何要台北的負責? 一般國外的慣例應該都由最高位置的單位負責吧, 即是要警政署找人出來揹黑鍋了
舊 2012-04-19, 01:49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沒說過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