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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_yong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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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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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少女193次 判1415年

【王吟芳╱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國三少女從小與祖母及其同居人林男同住,自五歲起就遭林男強制猥褻,讀小一起更被他以手指及生殖器性侵,時間達八年,直到少女讀國一才說出真相,不料祖母竟袒護男友,怪少女引誘林男犯案。高雄地院昨認定林男性侵少女屬實,總計加重強制猥褻兩次、加重強制****一百九十三次共判刑一千四百一十五年,應執行十九年六月

祖母作證護男友
判決指出,兩年前少女因故借住姑姑家,聊天時姑姑提醒她要保護自己的身體,少女才指從讀幼稚園大班時起,林男就對她毛手毛腳,到國小一年級時,還會趁祖母睡覺時,用生殖器、手指插入她的肛門,次數約每周一、二次。少女說,到國小四年級下學期,林男第一次用生殖器插入她的****,以每周一、二次頻率持續性侵直到她讀國中一年級,且性侵時都未戴套

全案偵查期間,少女的祖母袒護男友,還做出不利孫女的證詞,指全家同睡通舖,她半夜從未聽過林男起床走動;並指若有性侵,一定是孫女勾引林男等。高雄地院依少女指證及林男測謊未過,認定他犯行屬實予以重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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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不想罵為什麼1415年可以濃縮成19年6月這事了
這個祖母要不要也抓去關啊
     
      
舊 2012-04-17, 09:5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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