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rcgd
我每次看到這種論法講理的交通帖,都覺得很好笑,
你今天撞個重傷、殘廢甚至撞死,你很合理很合法又怎樣?
騎機車就是弱勢、就是吃虧,這完全是事實,不懂得自保,
理直氣壯能當盔甲嗎?平常明明一堆人罵法官罵司法不公,
現在又一堆人提法條提規範,法條、規範碰到法官,
又真的能公平嗎?
總而言之,我認為騎機車就要認份,再怎麼有理,
也不會讓你的防禦力提升,只會讓你更容易身陷險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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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種論調,強化****通裡面的叢林法則!
變成誰的車最大、最不怕撞,路權就最大... 這完全是錯的!
現在已經優先針對弱勢的行人有了帝王條款,要保障在車道內相對弱勢的機車,更該對其他危害性高的車種做規範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