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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而無自覺,卻怪別人檢舉太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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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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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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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創世紀
完全沒錯,多數人行事需要動機、誘因,
也才有相應的鼓勵規章,例如拾獲失物獎三成之類。
不一定喔..
可以立法規定, 撿到遺失物若沒有立刻送交警察局
任何路人用記錄器拍下來當證據之後
都可以檢舉他竊占
犯罪者繳納的罰鍰還可以讓拍照者抽成
這樣遺失東西的人就不用擔心被索取三成報酬
人民同樣也不會去竊占原本就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一舉三得
2012-04-16, 03:53 PM #
67
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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