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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漲 停
交通違規如果檢舉有獎金的話 , 那會有許多刻意製造陷阱讓人跳的情況會發生 .

如 , 我如果在雙向單車道 , 中間為雙黃線不得超車 , 我開一台車子時速只有 10kph ,
你在後面跟不跟 ?
我開10kph 不違規 , 你受不了超車了就要受罰 , 我就賺到檢舉獎金了 .

而取締丟菸蒂的不會有設置陷阱的問題 .


這就是法令規定不周延的關係, 在馬路暢通的情況之下
佔據道路的烏龜車應該被取締
就像大家在高速公路上都很唾棄時速低於100公里的駕駛一樣

所謂螳螂捕蟬, 黃雀在後,
警察是最大宗的交通違法執法人員
但是很少人抗議那些偷拍警察違法的影片上傳youtube,
對吧?


引用:
作者原子洨金剛
你們看,是不是~?! 大家都有不可忍受的點,
開放什麼都全民檢舉領獎金,這像是人過的生活嗎?

當然我們可以說守法就可以不受任何偷拍者影響,但是真的活的自在嗎?
我比較弱,我沒辦法時時受到其他人視線,
就像我們根本沒有偷東西的意思,但店員卻死盯著你看那種感覺!


但是比起在馬路上騎車被汽車惡意逼車
被機車亂鑽刮到我的汽車鈑金
在路上走路不小心踩到狗屎
我寧願開放全民狗仔
舊 2012-04-16, 12:29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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